1.5.4 MySQL客户软件开发库(Connector/ODBC、Connector/J等)
的商用许可证
除了MySQL服务器软件,MySQL公司还为开发各种应用软件所必需的客户软件开发库准备了几种许可证(还有许多由MySQL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开发的驱动程序包,如PHP驱动程序包)。
q C-API:与C语言配合使用的应用程序接口。
q Connector/C++:与C++语言配合使用的开发库。
q Connector/J:与Java语言配合使用的驱动程序。
q Connector/MXJ:与Java语言配合使用的J2EE MBean驱动程序。
q Connector/NET:.NET驱动程序,主要用于开发Windows环境下的应用程序。
q Connector/ODB:ODBC驱动程序,适用于开发Windows环境下的各种程序。
与MySQL服务器软件的情况类似,这些驱动程序也是采用GPL许可证发行的。有许多MySQL客户软件开发库(例如JDBC接口Connector/J)的早期版本采用的是LGPL(Lesser Gnu Public License,弱Gnu公共许可证);LPGL许可证在商业软件方面的限制相对要少一些。不过,这种情况从4.0版本开始发生了变化。
如果打算使用上述驱动程序来开发商业化的应用软件,有件事情必须知道:如果开发的MySQL客户程序将被用来访问一个有许可证的MySQL服务器,那份服务器许可证的效力将同样适用于准备使用的MySQL客户软件开发库。换句话说,为使用MySQL客户软件开发库而去购买一份许可证往往没有必要,服务器许可证已经把客户软件开发库的版权自动包括在内了。
不过,如果开发和销售的商业化程序不随MySQL服务器一同发行——即把MySQL服务器的安装和许可证问题留给顾客去解决,就必须为编写程序时用到的每一个客户软件开发库购买一份许可证。
在MySQL公司看来,顾客为MySQL服务器购买许可证的情况属于正常业务,顾客单独为MySQL客户软件开发库购买许可证的情况则属于特例。MySQL客户软件开发库的商用许可证其实是MySQL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MySQL公司当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商业软件的开发者以不向顾客提供MySQL服务器为由拒绝从MySQL公司购买许可证,而商业软件的使用者只须从因特网下载一份MySQL服务器的GPL版本就可以解决配套问题。如果真是那样,MySQL公司将无法从第三方的商业化MySQL产品的开发项目上获得任何收益。





